商周时期,鼎乃国之大器,权力的象征。秦汉以来,“鼎炉”渐由高堂大殿移入幽雅书斋,宣示着仁人志士“达则兼济天下”的抱负。自神农尝百草至飞丹炼石,从《黄帝内经》到《本草纲目》,先贤以心为炉 , 以肾为鼎,“鼎炉”成为中国古代医学及养生理论之载体。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以“鼎炉”为其商标,彰显“天地乾坤大鼎炉 , 人身乾坤小鼎炉”之意。溯本求源,“鼎炉”商标最早为厦门中药厂前身—厦门正和号药行所用。
在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的档案室里,收藏着一份珍贵的历史材料。 这是一张长约21.5厘米、宽约15.4厘米的长方形纸片,略微发黄的颜色透着时间的久远,上面印有红色图案以及红色的大小不等的楷体字。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如扑克牌大小的图案,图案正面上方印有“厦门正和号”,下面一排略小字 “香港分号”;商号的下方是正和号药行第51代传人陈朗山的肖像,再下面是一座四脚方鼎的“鼎炉”商标图文;图案最下面印有“桂附八大丸”。图案的左右竖排分印着“本号秘制各种药丸” 和“销售历经三百余载”字样 。整个图案设计得古色古香,透着中药的传统味。再看文字内容,分别是产品“桂附大八味丸”的主治、 “正和号药丸改换包装启事” 和“正和号主人陈文明启”的落款。从说明书的内容上看,应是“厦门正和号”于1949年改换产品包装,为方便顾客购买,特地印制发行的,既是一份改换包装的启事,又是一张产品宣传广告,充分显示了当时的正和号主人陈文明强烈的品牌保护意识。
这份珍贵的说明书首次证实“鼎炉”至少在1948年就已作为商标应用于产品包装上,同时也再次证明了“正和号药铺”距今已有近400年的历史,弥足珍贵。 传承了老字号精髓的厦门中药厂秉持“继承不泥古,发展不离宗”的理念,选择“鼎炉”作为企业产品商标并在进一步优化后于1981年申请注册。经过数十年的精心培育,“鼎炉”商标已被成功打造为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老字号、厦门老字号和厦门优质品牌,表现出成熟品牌所具有的越来越高的商业价值和越来越广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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