械企遭举报!投标产品没有国内注册证,取消高档彩超大单中标资格!
械企遭举报!错失高档彩超大单
近日,深圳市财政局发布《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决定书(深财书〔2020〕511号)》。
深圳市财政局收到举报称:在本市“中高档台式全身B超批量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深圳市泽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健公司”)投标产品中的“经食道探头”未取得相应医疗器械注册。
经查询,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数据库中未查询到泽健公司“规格型号:定制;原产地:荷兰;品牌及制造商名称:Oldeft ultrasound”的经食道探头的产品注册信息。
经查,泽健公司在本项目谈判应答文件中并未提供所响应的“Oldeft ultrasound”经食道探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处理依据及结果:
泽健公司在谈判应答文件中,并未就所响应的经食道探头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不符合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泽健公司的谈判应答文件按应答无效处理,其成交供应商资格无效。
也就是说泽健公司参与此次招标,所使用的投标产品未取得国内注册证。
查询招标文件显示,“中高档台式全身B超批量采购项目”是深圳市本级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之一。深圳市卫健委代表其所属的19家公立医院实施本次统一采购,是本项目的名义采购人。
本项目的中标结果,统一适用于该19家公立医院。该19家公立医院是实际需求医院。其中有14家是三甲、三级医院。
招标文件还显示,本项目各实际需求医院2019年的采购数量总和预计为21台(套),2020年的采购数量无法预估,作为参考。
也就是说,如果泽健公司如果顺利中标,将成为2家中标企业之一,拿下这19家公立医院“中高档台式全身B超批量采购项目”,可以称得上是中高档彩超的大单了。
多家知名械企,授权书被假冒!
不止这种未取得注册证参与投标,另外还有假冒医疗器械企业授权书参与投标,业内时有发生。
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财〔2018〕231号)》。
这份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市润和恒达贸易有限公司在参与“龙岗区骨科医院灭菌盒采购项目”招标中,该公司投标文件中关于产品“病人加温系统”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并非制造厂商明尼苏达矿业制造(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3M公司”)所提供。
深圳润和恒达公司上述《技术规格偏离表》与3M公司实际向深圳润和恒达公司提供的《技术规格偏离表》扫描件的内容不一致,且加盖的3M公司公章样式也不一致,为虚假资料。以上事实有3M公司《回函》等材料为证。
龙岗区财政局认为,深圳润和恒达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行为。决定对深圳润和恒达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一)罚款人民币45740元(2287000×20‰=45740元);
(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
(三)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实际上,早在去年4月底,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连着作出4个行政处罚决定书;去年5月底,龙岗区财政局曾作出1个行政处罚决定书;去年12月,广东省财政厅也曾作出1个行政处罚决定书。
加上此次,广东省内财政部门开出的7个罚单,所指向的均是同一种行为:伪造械企授权书,参加投标。
遭伪造授权书的械企,涉及柯惠医疗、奥林巴斯、3M公司这三家外资大牌企业,也有一家国内企业。
以下为6起案件详情:
1、南昌市贤巨商贸有限公司在参加龙岗区卫计系统电外科工作站批量采购项目B包的采购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其所投产品品牌型号为柯惠ForceTriad,并提供加盖了“柯惠医疗器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公章的《授权书》。
柯惠医疗确认南昌贤巨公司并非其授权经销商,也从未授权南昌贤巨公司在深圳或其他任何地区参与柯惠产品的投标活动,因此南昌贤巨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是伪造的。
龙岗区财政局认为,南昌贤巨公司的行为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行为,决定对其罚款23070元(1538000×15‰=23070元),2年内禁止其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2、南昌市宸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参与龙岗区卫计系统电外科工作站批量采购项目B包的采购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其所投产品品牌型号为奥林巴斯ESG-400,并提供加盖了“奥林巴斯(北京)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公章的《授权书》。
奥林巴斯(北京)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南昌宸宇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是伪造的。
龙岗区财政局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行为”,决定对南昌宸宇公司罚款23070元(1538000×15‰=23070元),2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3、深圳市利物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参与龙岗区卫计系统电外科工作站批量采购项目A包的采购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其所投产品品牌型号为奥林巴斯ESG-400,并提供加盖了“奥林巴斯(北京)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公章的《授权书》。
奥林巴斯(北京)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确认深圳利物蒲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是伪造的。
龙岗区财政局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行为”,决定对深圳利物蒲公司罚款71280元(3564000×20‰=71280元),3年内禁止其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4、深圳医天鉴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在参与龙岗区卫计系统电外科工作站批量采购项目A包的采购活动时,在投标文件载明其所投产品品牌型号为柯惠ForceTriad,并提供加盖了“柯惠医疗器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公章的《授权书》。
柯惠医疗确认,深圳医天鉴公司并非柯惠公司授权经销商,也从未授权深圳医天鉴公司在深圳或者其他任何地区参与柯惠公司产品的投标活动,因此深圳医天鉴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是伪造的。
龙岗区财政局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行为”,决定对深圳医天鉴公司罚款71280元(3564000×20‰=71280元),3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5、江西通悟贸易有限公司在参加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灭菌盒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是,投标文件中《制造商授权书》、《技术规格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书》并非3M公司所提供,所加盖的3M公司公章是伪造的。
龙岗区财政局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行为”,决定对江西通悟公司罚款45740元(2,287,000×20‰=45,740元),3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6、南京宏信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参加“广东省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包2:射频肿瘤热疗机采购活动时,投标文件提供了具有北京先科创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的《制造商授权书》,以及加盖公章的《热疗机生产商质保期承诺书》。
北京先科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回复,对南昌宏信达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商授权书”和“热疗机生产商质保期承诺书”的内容不知晓,投标文件所涉北京先科创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均系伪造。
广东省财政厅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决定对南昌宏信达公司罚款2.04万元,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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