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药品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上市药品和药包材产品质量安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质量抽检。现将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予以通告(见附表)。
对不符合规定产品,相关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7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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