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河南省焦作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盟选择高值医用耗材配送商库项目的更正公告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焦作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盟委托,就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选择高值医用耗材(包含高值医用耗材、医用体外诊断试剂,以下简称高值医用耗材)配送商库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因故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盟选择高值医用耗材配送商库项目
2、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8]-520号
3、原公告日期:2018年11月22日
4、原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二、变更信息:
原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经营资质 | 有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加5分,有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加5分。 | 10 |
经营实力 | 所有者权益每1000万元得1分,不足部分按1000万元折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以2017年度审计报告或招股说明书为准(以下称审计报告)。总分12分。 | 12 |
经营规模设施 | (1)办公用房,每100平方米得1分,不足部分按100平方米折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总分5分。 | 33 |
(2)仓库用房每300平方米得1分,不足部分按300平方米折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总分12分。 | ||
(3)冷库每10立方米得1分,不足部分按10平方米折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总分5分。 | ||
以上(1)(2)(3)三项以经营资质中显示并经食药监部门确认的为准,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租房合同。 | ||
(4)配送车辆每辆车得1分,总分5分。 | ||
(5)冷链运输车,每辆得2分,总分6分。 | ||
以上(4)(5)两项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并同时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车辆所有权为本公司)。 | ||
经营规模人员 | 以2018年6月份在本单位交纳五险的人员为准,提供个人社保交纳情况截图并且学历、职称证明,为医学工程、临床医学、中医临床、药学、中药学、医技等相关专业,学历、职称专业并且相同的每1人得1分。总分10分。 | 10 |
焦作市高值医用耗材配送覆盖面 | 每配送一家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得0.5分,以省平台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数据为准。总分10分。 | 10 |
纳税情况 | 2017年或2018年1至10月份在焦作市域缴税,每50万元得1分,不足部分按50万元折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最高得20分。 | 20 |
1、在焦作市地区有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的以上得分可合并计入上级公司,但只能以上级公司一家企业进入磋商程序,合同签订必须由分公司执行,税收缴在焦作地区; | ||
2、在焦作市地区有独立法人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以上得分可合并计入投标焦作子公司。 | ||
经营规模业务收入 | 在焦作市地区有独立法人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公司经营规模业务收入以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省网配送高值医用耗材额,提供省网配送额截图,每5000万元得1分,子公司配送业绩(焦作市)500万元得1分,总分10分。 | 10 |
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配送焦作地区高值医用耗材配送额(以2018年11月下载的省网数据为准),每500万元得1分,不足部分按500万元折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总分10分。 | ||
在焦作市地区有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的,上级公司经营规模业务收入以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省网配送高值医用耗材额,提供省网配送额截图,每5000万元得1分;分公司配送业绩(焦作市)500万元得1分,总分10分。 | ||
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没有在焦作地区配送高值医用耗材的企业(不含在焦作地区设立有非法人分公司和在焦作地区设有全资或控股法人子公司的):以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省网配送高值医用耗材额,提供省网配送额截图,每5000万元得1分。总分20分。 | 20 | |
配送方案:评标专家根据磋商文件中配送方案具实给分,总分5分。 | 5 |
现更正为: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经营资质 | 有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加5分。 | 5 |
经营实力 | 所有者权益每1000万元得1分,不足部分按1000万元折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以2017年度审计报告或招股说明书为准(以下称审计报告)。总分12分。 | 12 |
经营规模设施 | (1)办公用房,每100平方米得1分,不足部分按100平方米折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总分5分。 | 33 |
(2)仓库用房每300平方米得1分,不足部分按300平方米折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总分12分。 | ||
(3)冷库每10立方米得1分,不足部分按10平方米折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总分5分。 | ||
以上(1)(2)(3)三项以经营资质中显示并经食药监部门确认的为准,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租房合同。 | ||
(4)配送车辆每辆车得1分,总分5分。 | ||
(5)冷链运输车,每辆得2分,总分6分。 | ||
以上(4)(5)两项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 | ||
经营规模人员 | 以2018年6月份在本单位交纳五险的人员为准,提供个人社保交纳情况截图并且学历、职称证明,为医学工程、临床医学、中医临床、药学、中药学、医技等相关专业,学历、职称专业并且相同的每1人得1分。总分10分。 | 10 |
焦作市高值医用耗材配送覆盖面 | 每配送一家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得0.5分,以省平台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数据为准。总分10分。 | 10 |
纳税情况 | 2017年或2018年1至10月份在焦作市域缴税,每50万元得1分,不足部分按50万元折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最高得20分。 | 20 |
1、在焦作市地区有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的以上得分可合并计入上级公司,但只能以上级公司一家企业进入磋商程序,合同签订必须由分公司执行,税收缴在焦作地区; | ||
2、在焦作市地区有独立法人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以上得分可合并计入投标焦作子公司。 | ||
经营规模业务收入 | 在焦作市地区有独立法人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公司经营规模业务收入以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省网配送高值医用耗材额,提供省网配送额截图,每5000万元得1分,子公司配送业绩(焦作市)500万元得1分,总分10分。 | 10 |
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配送焦作地区高值医用耗材配送额(以2018年11月下载的省网数据为准),每500万元得1分,不足部分按500万元折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总分10分。 | ||
在焦作市地区有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的,上级公司经营规模业务收入以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省网配送高值医用耗材额,提供省网配送额截图,每5000万元得1分;分公司配送业绩(焦作市)500万元得1分,总分10分。 | ||
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没有在焦作地区配送高值医用耗材的企业(不含在焦作地区设立有非法人分公司和在焦作地区设有全资或控股法人子公司的):以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省网配送高值医用耗材额,提供省网配送额截图,每5000万元得1分。总分20分。 | 20 | |
配送方案:评标专家根据磋商文件中配送方案具实给分,总分10分 | 10 |
其他事宜不变
三、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焦作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盟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203990321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解放中路市人民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1-3568902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2、【吉林】关于公示吉林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第九批)的通知
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相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了部分企业申请变更信息的材料,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
二、质疑方式:对公示的更新信息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三、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内受理企业质疑(投诉)材料(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四、受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层728室。
五、联系电话:0431-81866951、81866952。
附件:关于公示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第九批)的通知附表.xlsx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26日
3、【海南】海南省关于部分药品降价调整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药品企业:
根据各药品企业自主申请,我中心近期对部分药品进行了降价调整(详见附件),现已在药品平台完成调价。
特此通知。
附件:药品调价记录表1.xls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26日
4、【浙江】浙江省疫苗储运配送信息(2018年第38号)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储存等信息。
企业情况: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将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23家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委托给宁波普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疫苗区域仓储企业、配送企业)进行浙江省内区域仓储及配送;委托昆明银翔航空货运服务有限公司干线运输(云南省局局已公告上述信息2018年第16期)。合同有效期自2019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区域仓储及配送企业仓库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道388号。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6日
5、【黑龙江】黑龙江省2018年增补二类疫苗线上采购品种项目评审结果公告
各相关第二类疫苗投标企业:
根据“黑龙江省2018年增补二类疫苗线上采购品种项目”工作相关要求,经过网上发布公告,企业通过平台注册、填报、上传及提交相关资料,专家评审等程序,评审工作现已完成。现将“黑龙江省2018年增补二类疫苗线上采购品种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17:00至2018年11月28日17:00。如有相关澄清材料,请联系:0451-55153675。
附件:“黑龙江省2018年增补二类疫苗线上采购品种项目”评审结果.xls
黑龙江省发改委公管办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11月23日
Copyright 2020 yaoxie.com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闽)-经营性-2019-0023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国A20150004
闽ICP备14018699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40006 闽公网安备35030502000131号 营业执照:91350300056126227U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 备案编号:(闽)网械平台备字(2018)第00001号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 (闽)网药平台备字 (2023) 第000004-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