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神经外科等11大类医用耗材动态调整的通知》(陕卫办药政函)〔2018〕326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省神经外科、非血管介入等11大类医用耗材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内容和方法
神经外科、结构心脏病、吻合器等11大类已在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医用耗材交易系统挂网执行的品种目录;接受新增品种的申报。
(一) 交易系统挂网执行品种目录的调整
1.限价品种目录价格的调整
企业要收集整理2017年1月1日-2018年4月30日,在全国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的最低中标(挂网)价格(以下简称全国最低价)和陕西省医疗机构实际采购的最低价格,以上两个价格如低于交易系统已挂网执行的限价目录内产品的限价,企业应主动申请价格调整,按照《动态调整指南》(附件1)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资审系统完成操作。省交易中心对价格进行审核,并公示、公告。
2.备选品种目录进入限价品种目录的调整
(1)对交易系统已挂网执行的备选目录内产品,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在陕西省至少有3家(含3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备案采购使用的,企业可按照《动态调整指南》(附件1)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资审系统完成相关资料的填报。
(2)如该产品在2017年1月1日-2018年4月30日期间有全国最低价,且该价格低于规定时间内陕西省公立医院实际采购的最低价格,企业应通过平台如实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3)填报截止后,省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按照备选目录进限价目录原则从“备选品种目录”移至“限价挂网目录”,并公示、公告。
(二)新增品种目录的调整
对属于11大类目录未在交易系统挂网执行的品种,企业登陆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资审系统上传相应的资质材料,省交易中心对资料进行审核,公示后纳入备选品种目录统一挂网执行。
二、动态调整注意事项
(一)已在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注册的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陆 “医用耗材资审系统”,按照《动态调整指南》(附件1)中的操作流程,完成相关内容的调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注:不需要现场报名)
(二)未在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注册的企业(包括已在平台注册的国内总代需新增国外生产企业),需携带相关资料现场报名,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内容详见附件2),办理注册,登陆平台填报企业、产品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三)交易系统数据正常使用,待本次动态调整结束后,将调整后的结果更新交易系统执行。
(四)现11大类数据库中需变更企业基本信息的,可递交企业信息变更申请,变更企业信息。其他申请待动态调整结束后纳入日常受理。
三、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31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
网上填报时间:2018年5月15日-2018年6月8日
(二)现场报名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一、二号窗口
CA办理地址:二楼210办公室
四、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029-88661243、029-88661244、029-88661308
CA技术咨询:4006369888
附件:1、动态调整指南.doc
3、陕西省2016年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目录(第三批).rar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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