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M112--2010
明光市人民医院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腹腔镜附属器械,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货物清单(配置参数见附件)
明光市人民医院腹腔镜附属器械采购目录
包号
序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最高控制价
1包
1
腹腔镜镜头
0°
个
1
原装进口
11万元
2
腹腔镜镜头
30°
个
1
原装进口
2包
1
腹腔镜穿刺器
套
2
国产
5万元
(包括转换器)
2
腹腔镜血管钳
把
6
国产
3
胆囊抓钳
把
2
国产
4
输卵管抓钳
把
1
国产
5
普通钛夹钳
把
2
国产
6
举宫器
把
2
国产
7
冲洗器
把
2
国产
8
气腹针
个
3
国产
9
持针器
把
2
国产
10
腔镜光纤
把
2
国产
11
单极线
根
2
国产
12
双极线
根
2
国产
2、质量要求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3、质保要求
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地点:明光市人民医院
5、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 6小时内上门服务。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投标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包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记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 万元。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一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投标人可以投一个包也可以分别投两个包。
2. 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30日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 本次询价采购采取分包报价;
4. 报价时报价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5.本项目预算为一包11万元、二包5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此次采购预算。投标人可只投标一个包,也可以投两个包,但要分别报价。
6.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和“于2012年3月13日15时00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7. 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于2012年3月13日15时00分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明光市委党校院内
8.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103室。
四、投标保证金
报价人随报价函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一包1100.00元,二包5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缴纳,由采购人于报价现场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报价无效。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采购人会同监督人员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产品是进口医疗器械的,同时1包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记表》;
4.报价人须有询价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如报价人不是生产厂家,必须提供询价货物相应销售授权函;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封入投标文件袋,同时携带原件;未按规定携带原件的报价人,报价将被拒绝。
六、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投标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投标报价等要求相同的情况,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中标人。
2. 该项目投标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投标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投标,但一经做出投标,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事项:
1.如审验后合格的投标人未达到开标规定的3人以上或没有合格的报价人,经招标局同意重新采购。
2.投标人应自行对供货地点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如需采购人配合,请与明光市人民医院 张红联(13955090979)联系。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3. 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4、采购函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采购函有疑问,请于2012年 3月9日前上午9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3955090979@163.com(采购单位邮箱),采购人将在
明光市人民医院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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