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对于社会办医疗机构来说,无疑是一种大放开!医疗机构买设备更方便,相关企业也会从中受益。
1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上定了2件大事,其中1件就是:
会议决定,在前期已对116项审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并向全国各自贸试验区推广的基础上,由上海市进一步在浦东新区对商事制度、医疗、投资、建设工程、交通运输、商务、农业、质量技术监督、文化、旅游等10个领域47项审批事项进行改革试点,推进“照后减证”。主要包括:
1. 凡不涉及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政策的生产许可前置条件一律取消。生产许可检验只针对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指标。企业提交申请并作出质量安全承诺后,可先领取生产许可证开展生产,再接受现场审查。
2. 取消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核发等审批,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数逐步实行自主决定。对港口经营许可、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许可、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等16项审批事项改为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印刷经营许可等审批条件。缩短药品、医疗器械准入周期。对内外资典当企业设立、监督实施一致管理。
3. 优服务强监管。加快推行网上办税,优化发票管理,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全面实施诚信管理、风险监管,全面推行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综合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会议要求,上海市要认真落实改革方案,有关部门要强化支持指导,用一年时间形成更多可复制的经验,向上海全市和全国更大范围推广。国务院将按法定程序正式修改有关行政法规。各地都要积极主动大胆探索,使政府把更多精力放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推动形成公平公正竞争环境,让市场主体提供更多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而这其中的一项重点就是:
取消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核发等审批,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数逐步实行自主决定。
这可谓是历史性的一步!
我国目前对大型医用设备实施严格的配置审批管理,医疗机构获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可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其中,甲类大型设备由国家卫计委审批,乙类大型设备由省级卫计部门审批。
去年8月国家卫计委明确“探索在国务院批准的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省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加强监管。”
虽然是告知承诺制,但并未完全放开,取消行政审批、改为备案制。
然而这才不到半年,已经在上海浦东区进行试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取消行政审批,可谓是彻底放开!
我国一共是有“1+3+7”共计11个自贸区的。包括:
2013年9月,国务院批复成立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5年4月,国务院批复成立的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区。
2017年3月,国务院批复成立的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自贸区。
这一次上海先行开始试点,待条件成熟,其他的自贸区必然要跟上,而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乙类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预计会迎来新一轮的大爆发!
另外,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还明确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数逐步实行自主决定。这也是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的大放开!
一方面,截至2017年10月底,医院3.0万个,其中:公立医院12200个,民营医院17771个。与2016年10月底比较,公立医院减少586个,民营医院增加1973个。
整个2017年,相比较公立医院规模的不断缩减,民营医院可谓是迎来了爆发式增长!
另一方面,自2016年、2017年国家卫计委明确医学影像,检验,血液净化,病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中小型眼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10类成为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这些社会办的独立医疗机构数量在将近1年的时间里猛增!
而这一次国务院再次明确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数逐步实行自主决定,这必将会推动社会办医的进一步扩张和爆发!相关医疗器械设备需求也将猛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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