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是一种严重影响视功能发育的儿童常见眼病,如果不尽早治疗,会影响孩子今后的正常视力形成。至今国内外对于弱视的定义没有统一标准。视诊断推荐采用天津眼科医院赵堪兴教授等提出的修正定义:视觉发育早期,由于单眼斜视,屈光参差、形觉剥夺或双眼高度屈光不正等异常视觉,造成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正常,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以上,临床检查无可见器质性病变,恰当治疗后视力可以提高或完全恢复。 新定义直接描述了弱视的主要原因,不再提及视力标准。对儿童弱视诊断时,不同年龄组采用不同视力参考,视力下降标准为3岁0.5,4~5岁0.6,6~7岁0.7。
弱视误诊的原因多种多样,常见原因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不明原因的低视力者:缺乏相应的弱视发病因素且视力不能矫正,应进一步检查,排除器质性病变后,密切观察和随访。
2、验光结果不准确:尤其是混合散光和斜轴散光,建议验光配镜尽可能到正规医院进行规范的验光。
3、眼底视网膜视神经病变:常与单眼弱视,尤其是斜视性弱视混淆。视网膜视神经病变导致一只眼的视力丧失,在婴幼儿期常发生内斜。如果不进行仔细地眼底检查,可能把视力低下归因于斜视性弱视。所以对于合并有斜视的单眼视力低下,应该充分散瞳,仔细检查眼底,必要时进行其他检查。
4、神经性视觉缺损:根据大脑受损的区域可分为皮质性视觉缺损,延迟性视觉发育成熟和皮质盲。
病因包括:出生时或出生后缺氧,病毒或细菌感染,脑膜炎,巨细胞病毒,颅脑损伤。尽管对于弱视强调早发现,早治疗,但是目前我们做得还很不够。弱视的误诊同时带来相应的错误治疗,会人为地影响儿童正常视功能的健康发育,因此一定要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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