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各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北京市2020年药品(含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开展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1批次药品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相关单位已对不合格药品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市2021年第一期不合格药品质量公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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