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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 (2019年第2号) |品控日报
2019-08-15 09:40:59 源自:广东药品监督管理局

  普宁市绿族参茸制品有限公司、广东志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佰和药业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

  附表:广东省药品GMP证书收回目录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2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 (2019年第2号) |品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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