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2018年第三季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质量监督抽检,共完成检验227件。现将质量抽检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予以通告(见附表)。
相关抽样单位应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进行调查处置,同时加强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查清原因,召回相关产品,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及相应企业,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和抽验力度。
附表:2018年第3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情况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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