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关于宁德市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联合谈判调整联合谈判报价时间的公告
各有关生产企业:
因审核申诉工作需要,现将宁德市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联合谈判报价时间调整如下:
第一轮:2018年7月10日9:00 - 7月11日18:00;
第二轮:2018年7月17日9:00 - 7月18日18:00。
请各资质审核入围生产企业及时关注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公共服务平台(网址:pub.udplat.org),做好报价相关准备工作,并严格按照《宁德市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联合谈判实施方案》中的报价规则参与报价,各资质审核入围生产企业名单以后续公告为准。
宁德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领导小组
2018年7月6日
2、【福建】关于公示福建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基础数据库信息的通知
各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耗材联合阳光采购系统(网址:www.fjyxcg.gov.cn <http://www.fjyxcg.gov.cn/>)是动态开放的,现将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29日17:00及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7月4日17:00期间初核通过的企业、产品资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18年7月10日~7月24日。如有异议,生产企业可持数字证书登录平台查看公示结果及进行申投诉。
公示期间系统照常开放申报,超出时间新增、修改、完善的信息请等待下一批公示,具体请关注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网通知公告。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18年7月6日
3、福建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药品销售金额排名前20(2018年6月)
4、【吉林】关于公布吉林省骨科植入类耗材网上阳光采购资质审核结果的通知
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卫联发〔2016〕36号)和《关于启动非血管介入及骨科植入等七类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吉药采办发〔2018〕3号)等要求,我中心于近期开展了非血管介入及骨科植入类等七类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
经公示和质疑等程序,现将骨科植入类耗材资质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审核通过的骨科企业(第一批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jlyycg.com.cn/),进入“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数据库”进行查看。目前审核不通过的骨科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
附件2:暂缓交易企业名单.xlsx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7月9日
5、【安徽】关于更改安徽省中心平台相关药品信息的通知
根据有关药监批件,现更改我中心药品平台部分企业名称和产品信息(见附件),企业信息变更后原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不变。
附件1:企业更名.xls
附件2:信息变更.xls
2018年7月6日
6、【四川】川药械采〔2018〕127号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2018年第二轮增补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川药采联办〔2015〕18号)文件精神及省卫生计生委通知要求,现开展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2018年第二轮增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积极参与,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全部满足以下条件并按本通知要求递交材料。
(一)实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直接申报。
1.准字号产品须由生产厂家直接申报;
2.许字号/进字号产品须由注册代理(以注册证上指定机构为准)或者国内总代理(以生产厂家直接授权为准)视同生产企业进行申报;
(二)申报主体按时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委托书、产品和企业资质证明文件、相关承诺书等资料。其中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在2018年?7月9日(含)以后到期的视为有效证件。
(三)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二、申报产品范围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通知要求,2018年度高值医用耗材开展分批次增补。2018年高值医用耗材第二轮增补申报产品范围参照2017年第一轮增补和新增申报产品范围;同时,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口腔装备材料产业的决策部署,将口腔科义齿类高值医用耗材产品纳入本轮增补范围。具体申报范围详见附件1。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关于申报规范。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内容。
(二)关于纸质材料递交要求。
1.本次采取企业现场申报,电子邮件、传真件、快递件、电子文档和电话申报等均不予受理,递交材料应统一使用A4纸张并逐页加盖企业鲜章,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认。
2.本次所有申报企业均需递交企业资质材料和产品资质材料(详见附件3),申报材料须按规定的标准格式要求填写同时按顺序叠放到塑料文件盒,材料中所有需填写企业名称的栏目均须填写企业完整全称。
3.纸质申报材料应一次性现场递交完毕,资质材料不全、逾期递交、未按指定地点递交、未按要求递交的申报材料均不予受理。
(三)关于产品重新申报。
1.前期已现场递交资质但因故未在四川药械采购监管平台(以下简称“药械平台”)的“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https://jco.scbid.gov.cn:7075/UserLogin.aspx>)成功挂网的产品参加本轮增补须重新递交所有申报材料。
2.2018年7月9日前已在“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成功挂网产品不在本轮增补范围,不允许企业跨两个及以上类别申报同一产品;同一产品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报,凡重复申报将取消该产品本轮挂网资格。
3.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川药采联办〔2015〕18号)中附件4第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截止2018年7月9日(含)仍在取消挂网及暂停挂网周期内的产品,均不在本轮增补范围内。
四、信息维护和公示
(一)生产企业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后领取用户名及密码(已在前期申报中领取用户名及密码的企业不再重新领取),并在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4)登录药械平台的“耗材基础信息资审系统”(<https://jco.scbid.gov.cn:7076/Login.aspx>)对企业和产品信息进行网上维护,逾期未完成网上完整信息维护或网上维护信息与纸质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自动放弃。纸质材料递交的同时请企业准备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档以便网上信息维护。
(二)申报材料经审核后结果将在药械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及网上信息维护时间:生产企业递交纸质材料及网上信息维护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二)递交纸质材料地点: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一楼大厅,近文殊院地铁站)。?
(三)咨询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3日(工作日);咨询地点: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一楼大厅医用耗材窗口)、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成都市玉林南街2号南楼502办公室耗材采购科);咨询电话:?028-86931931,69061912,69061913。
六、其他
(一)配送企业不在此次增补范畴,关于获取配送资格请参照《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备案制度(修订)>的通知》(川基药采〔2015〕81号)。
(二)请相关企业特别注意现场递交纸质材料的时间。
(三)以上事项如有变更,请以更正通知为准。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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