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关于新增挂网企业办理数字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我省部分药品公开询价挂网企业名单已公布。本次公开询价挂网企业中,未参与2017年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的,请于2018年6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受理大厅(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19号5层,联系电话:0591-87279375)办理数字证书。(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挂网企业应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16号)中配送管理相关规定,按照“一厂一区一配送”原则确定配送企业。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18年6月13日
2、【福建】关于公布公开询价药品最高销售限价及医保支付结算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截至6月8日,部分药品公开询价结果已公示结束。经省医保办同意,现将询价药品的最高销售限价及医保支付结算价予以公布。
欢迎其他企业根据《福建省以医保支付结算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动态调整规则》继续申报。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18年6月13日
3、【安徽】关于公布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挂网交易目录第五轮动态调整后目录及相关产品限价的通知
各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按照《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皖医改﹝2014﹞1号)文件,依据企业申请及限价确认情况,现将部分高值医用耗材产品调整后目录及相关产品限价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企业登陆交易平台查看调整后目录及相关产品的限价。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如需采购调整限价后的高值医用耗材产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调整后的限价。
三、对不同意限价或申请转入备案目录的产品,自公布之日起纳入备案交易目录。各公立医疗机构如需采购可在备案目录中按规定采购。
2018年6月13日
4、【辽宁】关于做好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已完成议价尚未入库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详见附件: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已完成议价尚未入库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PDF
5、【四川】川药械采〔2018〕114号 关于公示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2017年第二轮增补拟挂网产品参考价格填报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高值医用耗材 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四川省药采中心《关于高值医用耗材2017年第二轮增补产品审核确认和参考价格填报的通知》(川药械采〔2018〕106号)要求,高值医用耗材 2017年第二轮增补产品参考价格填报工作已于2018年6月10日完成,现对拟挂网产品信息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产品信息公示期为2018年6月13日9:00至2018年6月22日17:00。拟挂网产品参考价格信息详见附件1。
二、对公示信息存在异议的材料接收及要求
公示期间,对公示产品的参考价格信息有异议的,请将所涉产品真实、有效的全国范围各省级(直辖市、自治区)价格信息的书面材料按规定格式(详见附件2、附件3)填写,并现场交至四川省药采中心,同时将材料电子版传至邮箱scsjyzx@126.com,以便核查。公示期后收到的异议(时间以纸质版异议材料现场递交时间为准),另行处理。
三、其他
书面材料递交地址: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窗口(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
耗材业务咨询电话:?028-69061912,028-69061913,028-86931931(医用耗材采购窗口电话)。
若本中心工作人员在产品挂网过程中涉嫌违规违纪行为,企业可向四川省药采中心纪检监察室进行书面投诉。投诉地址:成都市玉林南街2号附3号210室(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28-69061882。
附件:1、高值医用耗材2017年第二轮增补拟挂网产品参考价格信息公示列表(请登录系统查看)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6月12日
6、2018年广东省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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