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莆田市公立医疗机构第一批低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邮寄办理数字证书截止时间提示
因申请材料及证书邮寄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不影响用户参与投标,证书邮寄办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8日(含8日),6月8日后只能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74号窗口办理数字证书。
普天药械网
2018年5月29日
2、上海市关于暂停部分自费药品挂网采购资格的通知(2018年第I期)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费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沪人社医〔2017〕263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自费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沪药事〔2017〕29号)的规定,暂停部分不符合自费药品挂网采购相关规定药品的挂网采购资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2018年6月8日起执行。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8年5月30日
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执行京津冀第一批医用耗材联合采购结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医院管理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京津冀公立医院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方案》、《京津冀公立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为做好医疗机构对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结果的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自2018年6月30日起全面执行京津冀第一批心内血管支架类、心脏节律管理类、防粘连类、止血类、人工关节类和吻合器类等六大类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结果,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与。
二、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委员会,且应遵循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廉洁诚信、阳光采购的原则,行使医用耗材品种遴选、议价定价等相关事项的决策和医用耗材采购全过程监督管理等职责。
三、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集团)作为采购主体,登录“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www.tjmpc.gov.cn:9004)查询产品数据库和“谈判参考价”,遴选所需的品种,并遵循原则与供货企业议定采购成交价格。
四、医疗机构应登录“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进行六大类全品种网上采购,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货款。
五、医疗机构遇有急救抢救、临床必需等特殊原因,确须临时采购未报名参加此次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但属于上述六大类产品范围内品种的,临床使用科室应向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委员会报备。医用耗材采购部门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留档备查,并登录“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进行备案。
六、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即进入过渡期,医疗机构在此期间应做好产品品种遴选、价格调整、配送商选定等相关工作,并制定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如遇配送商无法供应产品的情形,应启动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及时更换产品或配送商,全面保障临床所需,确保2018年6月30日起联合采购结果的顺利平稳执行。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9日
4、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关于执行京津冀公立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联合采购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依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执行京津冀公立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联合采购结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卫药〔2018〕136号)要求,我市公立医院自2018年6月30日起全面执行京津冀公立医院第一批心内血管支架类、心脏节律管理类、防粘连类、止血类、人工关节类和吻合器类等六大类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结果。
各相关单位使用“医用耗材 网上采购平台”账号密码登录“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查看京津冀公立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联合采购结果。不属于本次联合采购范围的其他产品仍按现有文件执行。
公立医院应做好品种遴选、价格调整、配送商选定等相关工作,相关企业应做好库存准备、足量及时供货,确保网上采购工作顺利执行。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8年5月30日
5、江苏省南京地区医疗机构五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入围产品价格动态调整的通知
附件1:南京地区医疗机构五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入围企业价格确认表格式.xlsx
6、关于2012年度辽宁省沈阳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领取发票的通知
由于公司办公场所装修,各企业领取发票请拨打电话:18040022115 联系人:李主任
给各贵公司带来的不变,本公司深表歉意,望谅解。
哈尔滨工业大学科软股份有限公司
201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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