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甘肃省关于药品购销“两票制”第五批核定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卫发〔2017〕355号)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药品购销“两票制”中集团型企业需认定为一票情形进行申报的通知》,现将第五批申报并审核通过的企业及产品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18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递交书面申诉材料,无异议的将导入两票制验票系统。
申诉材料受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白银路220号,甘肃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咨询电话: 0931-4818100
附件:“两票制”中核定为一票情形公示(第五批)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2、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第一类疫苗单一来源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第一类疫苗单一来源政府采购项目”,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第一类疫苗单一来源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5953.5447万元。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七、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希望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意见,征求意见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截止前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8-8704620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28-83388382
2018年05月15日
3、福建省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石狮市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配方颗粒供应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QZXHZC1802(4))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石狮市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狮市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配方颗粒供应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狮市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配方颗粒供应采购
项目编号:QZXHZC18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狮市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 泉州市 石狮市区
联系方式:骆小姐 0595-188597775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0595-2211206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六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谈判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谈判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谈判人应提供书面承诺);4.谈判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5.谈判供应商为在中国注册的企业,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谈判供应商应逐项提供书面承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5月15日 08:00?至?2018年05月21日 11: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六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户 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5001652490052501498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谈判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2018年5月15日起至2018年5月21日上午11:30时(北京时间)止。谈判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谈判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谈判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谈判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5月15日 08:00?至?2018年05月21日 11: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5月22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2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六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5月22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六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八、谈判人条件:
1.谈判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谈判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谈判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4.谈判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5.谈判供应商为在中国注册的企业,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谈判供应商应逐项提供书面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九、谈判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2018年5月15日起至2018年5月21日下午11:30时(北京时间)止。谈判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谈判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谈判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谈判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十、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22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谈判时间:2018年5月22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十二、递交谈判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写字楼6楼。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以接收。
十四、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泉州市分网http://61.131.58.48/,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谈判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五、 采购单位联系人:骆小姐 联系电话:0595-18859777589
采购代理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电子邮箱:zxh266@163.com 传 真:0595-22157253
十六、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户 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5001652490052501498
十七、本次采购解释权及招标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辽宁省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药颗粒采购项目更正公告(0515)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药颗粒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ZC20180300098
首次公告时间:2018年5月8日
更正事项:
现对该项目以下内容进行更正,望周知!
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 | 更正(澄清或修改)内容 | |
更正(澄清或修改)前 | 更正(澄清或修改)后 |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 2018年5月18日北京时间9:30 | 2018年5月22日北京时间9:30 |
采购单位: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2号
联系人:王祎
联系方式:18041658822
采购代理机构:锦州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B区43-2号B1商务楼
联系人:杨婉莹
电话:0416-3715061
传真:0416-2832151
5、关于江西省公示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增补网上配送资格及产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近期申请增补医用耗材 <http://www.zcqxxx.com/index.shtml>网上配送资格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名单及配送区域(见附表1)及申请产品信息变更的情况(附表2)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在采购系统中增补配送资格及变更耗材生产企业信息。
公示期为2018年5月15日至5月1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5月17日17:3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鲜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后,面交至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业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91- 88102300
服务中心地址: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一路239号(原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5-6楼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5月15日
6、湖南省关于公示备案采购药品信息核验结果(第五批)的通知
7、2018年江苏省靖江市医用耗材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2018年江苏省靖江市医用耗材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参加靖江市高值耗材投标企业收取保证金。对未纳入本次中标目录企业的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退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款对象:参加《2018年靖江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高值耗材统一带量谈判议价(第一批)》未中标的,且未参加《2018年靖江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高值耗材统一带量谈判议价(第二批)》的企业。
二、退还保证金:自2018年5 月21日起,原投标企业提出申请报告(见附件),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司财务科开具的缴款票据原件(如原件遗失,由投标企业出具说明材料),到财务科核实后原则上原账户退款。投标企业名称变更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变更后企业账户。(如果由代理商代缴费的,出具投标企业与缴费企业的关系证明。)
联系电话: 0523-84996885
联系地址:靖江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5号楼)三层
附件: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申请
退款企业名单
靖江市医药耗材集采办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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