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湖州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卫生局委托,就湖州市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口产品);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国产产品);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产产品);
(5)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药品批准文号》;
(6)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最近一个季度企业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7)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含中文翻译件);
(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以上所有要求的证件和资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0年8月19日至2010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三楼医疗采购窗口。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0年9月15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0年9月15日9:00时(北京时间)在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0年9月15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湖州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市商业银行河滨支行,
银行账号:800003073000751。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 http://ztb.huzhou.gov.cn/)
“湖州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ttp://www.hzhscpa.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商务大楼21层
办公地址: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2楼 医疗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倪蔷华
电话:0572-7363688、0572-2220021
特此公告。
湖州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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