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对全县医疗机构所需血液透析耗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企业参加投标。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政府招标采购应标资格;
7、具有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能力;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投标人领取标书须提交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拷电子版招标文件,并携带以下资质)。
1、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具有有效年检、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10月29-11月2日。
地点:平阴县锦东新区县劳动大厦620室(平阴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
四、招标文件工本费
人民币150元/份。
五、开标时间
2010年11月6日9时。
六、开标地点
平阴县锦东新区劳动大厦616室。
联系电话:0531-87893201
平阴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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