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将对体外诊断试剂进行招标,有意参加者请于2011年1月4日前将以下的相关资料证件寄至浙江省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
一、投标资质资料
1、 首页为目录清单(按以下顺序装订);
2、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经营药字号体外诊断试剂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盖红章)
3、生产企业(经营公司)对所投标产品的授权书;(盖红章)
4、供货商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承诺;(盖红章)
5、供货商对廉洁销售的承诺;(盖红章)
6、企业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盖红章)
7、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销售人员的授权书;销售人员的相关专业中专(含)以上学历证书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盖红章)
8、若是本地企业,填写“丽水市本地企业药械销售人员汇总表”(附件1之1),若是外地企业,填写“外埠企业药医疗器械销售人员登记表”(附件1之2)(盖红章)
9、企业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出库专用章等原印章的样章(附件1之3) ;(盖红章)
10、企业与销售人员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盖红章)
11、企业随货销售凭证样单;(盖红章)
12、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的自我保证声明;(盖红章)
13、协议书一份(见附件2);(盖红章)
14、根据投标企业资料1-7,9-13项的内容要求,按目录顺序装订成一本(A-1,提供二份);上述2、7、8、9、10、11的材料要求按目录顺序再另外装订一本(A-2)(备药监局检查之用);两者合装为A件。
二、商务资料
1、根据我院的招标品种要求(见附件3)提供标书;
2、按投标的产品次序填写产品的注册证目录(见附件4);
3、所有的附表均需同时以①以U盘或者光盘电子文档的形式和②纸质形式填报;商务标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用非透明纸质档案袋密封装为B件,封条上须加盖印签。
4、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文档保持一致,两者有差异时,以纸质文档为准。
5、所有的纸质资料须盖单位红章。
如有疑问请电话至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咨询
联系电话:0578-2681422 0578-2681423 胡老师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括苍路289号
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
201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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