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抗结核病可疑病人诊断、检查耗材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ZJ-2010N318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与槐安路口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65734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063928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品目5)
采购数量:品目5:诊断、检查耗材一批(恒温箱、涂片干燥器、痰盒、载玻片、塑料前处理管)。
采购用途:结核病防治、诊断检测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
供货时间: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抗结核病组合药所有检验均按中国药典《2005版》的有关项下规定实施;试剂耗材符合有关医疗质量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药品试剂耗材的制造或销售、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品目1、2药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后的复印件。
2.药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公证后的复印件。
3.制药厂生产上述药品制剂的GMP证明文件原件或公证后的复印件。
4.药品制剂的药品注册证书(批准文号)原件或公证后的复印件。
5.药品制剂的药品销售证明书原件或公证后的复印件。
6.制药厂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对所招药品的批件和药品说明书原件或公证后的复印件。
7.制药厂连续近三年对本厂全部产品,无抽检不合格纪录(由省级药检部门出示证明)。
8.乙胺丁醇薄膜包衣须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的批件原件或公证后的复印件。
9三年内有中国结核病项目相同药物中标史且业绩突出(文字证明材料)。
品目5诊断、检查耗材: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
2.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的复印件(加盖红章)。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2月27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16:30(公休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品目1、2:800元人民币/份,品目5:300元人民币/份(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1月4日 9时0分
开标时间: 2011年1月4日 9时0分
开标、评标地点: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刘文军
联系方式:0311-86063928
传真电话:0311-86219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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