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政府采购办委托,对宜春市人民医院医用低值易耗品(棉织类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JXYCCG-2011-03
2、招标项目名称:医用低值易耗品(棉织类等)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发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所有原件请投标单位于开标前送达,投标人将原件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2、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实样1件,中标后留存医院作为验收对照品。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从所有投标人中按投标单价从低到高选定三家作为中标候选人并排序。
6、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标书,现场领取标书时间为:2011年3月3日至2011年3月24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必须于开标前到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或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及包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登记,不进行登记的视为无效投标。
7、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收款人: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平安支行,账号:1508201029000022788。
9、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10、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1年3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11年3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2、联系电话:0795-3216783 传真:0795-3216796
联系人:万振 龙微娜 易微婕
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江西政府采购网 http://www.jxzfcg.gov.cn/
宜春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zfcg.gov.cn/
1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七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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