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号:2010110901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就医疗耗材-眼科专用高值耗材-泪小管塞栓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标书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及备案的合法供销商或制造商。
1.2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资质,包括:
①法人营业执照;
②税务登记证;
③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④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⑤医疗器械注册证;
⑥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⑧投标产品若非投标人自产,需提供产品代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组织机构代码证;
⑨其他:对于年审中的资质,投标人必须提供该资质的年审合法依据,并承诺该依据的真实性及法律责任。
2、资质验证及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
2.1投标前请各投标人带齐1.2所列资质证件到我院纪检监查科接受投标资格验证。
2.1.1首次投标人需携带资质证件原件进行投标资格验证。
2.1.2首次投标产品需携带资质证件原件进行投标资格验证。
2.2验证合格的投标人凭纪检监查科开据的符合投标资格证明到我院财务科办理投标报名及投标保证金缴费手续。
3、投标产品质量要求
3.1投标产品实际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必须与投标书内所投产品描述一致;
3.2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确保最新生产批号,不可提供过期或即将过期的产品;
3.3对于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达不到3.1及3.2所述,我院有权单方拒绝按招标量购进。
3.4投标产品包括半年降解及永久性降解。
3.5技术参数:
3.5.1由生物降解合成材料制造(聚对氧环己酮或热变性疏水性丙烯酸等),完全降解后分解成水和二氧化碳。
3.5.2直径0.4mm~0.5mm。
3.5.3单独无菌包装。
4、供货周期及供货量
4.1中标人自公布中标结果之日起成为我院中标供货商;
4.2中标供货商自签订中标合同五个工作日后,在合同有效期(三年)内进行供货,合同有效期截止,若我院无重新招标,合同有效期将顺延一年;
4.3供货量按需供应;
4.4供货商接到我院供货通知时,必须第一时间安排送货,最迟必须在24小时内响应。应供货不及时造成工作影响,我院有权单方取消供货商供货资格及以后投标资格;
4.5若中标商品有断货或停货等特殊情况时,供货商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我院设备科,并出示加盖公章的停货书面说明。断货期间,医院有权向其他供货商购买同类产品,直到原供货方能继续供货为止。
5、售后服务
5.1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原因出现异常情况,供货商应及时请厂家或专家到我院协助解决异常情况,一切费用由供货商负责;
5.2对于一些需要指导的新产品,供货商必须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培训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负责;
5.3新开展的项目或同一测定项目检测方法改变升级,供货商需无条件提供货源;
5.4对于使用过程中受污染的塞栓,供货商需无条件更换;
5.5免费提供至少两把以上植入摄。
6、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产品单价为报价标准,所有以赠送产品的让价方式报价将被视为不合格报价;
7、标书应标明参投的医疗用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单价(单价为含税、含运费等一切费用在内的价格)、数量、生产厂家、包装规格等详细资料。并将投标资料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
8、医疗耗材评标结果同种耗材价格,供货商必须按照省招标评标结果同种耗材价格为最终标价;
8.2医疗耗材-眼科专用高值耗材-泪小管塞栓投标书(招标号:2010110901)》字样,“正本”、“副本”字样,及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字样。
2、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当电子版与书面版不符时,以书面版为准。当正本与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所包含的所有文件包括资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骑缝章。
4、投标人合法有效资质文件(如第一部分1.2所列)。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产品质检证书;
7、售后服务承诺;
8、公司简介;
9、联系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三、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及评标成本费摊付
1、标书费为人民币100元,不论中标与否,标书费不予退回。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在评标结果公布后,未中标人在有效期内到我院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摊付本次评标的成本费用。
四、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以转账支票方式,每月结账一次。
五、招标人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汕头高新支行
开户行地址:汕头市天山路67号
账号:868819564808091001
税务登记号:440508735037007
地址:汕头市东厦北路广厦新城
电话:0754-88393528
六、评标方法
1、由评标小组通过综合评定标办法最终决定中标产品。
2、评标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文件。
3、评标因素:
3.1 产品投标的价格及品质;
3.2 投标公司的过往业绩;
3.3 投标商的信誉、品牌及投标商经营单位的规模、产品冷藏条件;
3.4 国内用户及售后服务承诺;
3.5 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七、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4月11日星期一下午五点
八、其他事项
1、若对招标文件有不解之处,可向本院设备科崔小姐、郑小姐咨询,电话:0754-88393571,88393573;纪检监察科许先生,电话:88393522。
2、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等有更正或建议,可在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送达本院设备科和纪检科。
3、开标结果通知:我院将通过电话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者恕不另行电话通知。投标人请于开标之日起留意本院网址:http://www.jsiec.org,“招标信息”栏目动态,查阅中标结果。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Copyright 2020 yaoxie.com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闽)-经营性-2019-0023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国A20150004
闽ICP备14018699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40006 闽公网安备35030502000131号 营业执照:91350300056126227U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 备案编号:(闽)网械平台备字(2018)第00001号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 (闽)网药平台备字 (2023) 第000004-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