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上海总队医院近期将组织第二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税务登记证》;
4、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5、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
6、投标产品检验报告;
7、生产企业授予投标代理商的《授权书》(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8、代理商法人授权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代理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投标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1、投标代理商的《税务登记证》;
12、投标产品售后服务保障承诺书(格式自拟);
13、投标产品的《上海价格信息》(或上海物价标准)、上海医保代码。
六、注意事项
1、以上所有要求的证件和资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否则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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