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卫生材料采购行为,进一步降低医疗成本,保证医疗用品质量,遵循公正、公平、公开、诚实、守信的原则,我院决定对“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实行医院内组织集中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南充市中医医院
二、投标单位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医疗用品生产或销售许可证及其它所有资质证明。
2、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具有完整的各项证件。
3、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每页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保证中标后及时满足招标单位的需要。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
三、招标材料部分名称:详细目录见附件。(报名时领取)
四、投标产品的要求:
1. 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销售、卫生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代理经销的产品应有原厂的代理许可委托书。
2.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国家药品监督局核发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3.保证投标产品的质量。
4、所有一次性材料需提供样品。一次性包内材料见附件4。
五 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按医用耗材产品的名称、按医院要求统一型号规格、质地、单位、价格、产地的格式分别列表。所有投标价格均为人民币最终报价,一旦中标报价单中标明的价格在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投标价格中须包含详细的清单。
3. 投标单位在报价的同时请附送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及代理资质等相关证明,所有资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4.投标文件中需附投标企业登记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招标材料部分(附件3)及法人委托投标书。
5.提供厂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产品资料。
6.挂网产品不得高于挂网价格。
六、评标
1.评标工作由医院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本院纪检人员现场监督。
2.评标小组依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生产及经营企业的规模、经营、商品质量保障可靠性等的程度,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产品进行综合评分;
体现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
请于2011年7月7日1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址,过时投标无效,节假日顺延。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
七、解释权: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南充市中医医院。
投标地址:南充市中医医院
联系电话:0817-2609505 传真:0817-27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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