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人民医院委托,对辽宁省人民医院医学检验科体外诊断试剂招标采购(LNZC2011004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类别包号
类别包产品名称
品目号
一
仪器分析室试验试剂
详见本采购文件“格式8投标产品价格明细表”
二
免疫类
三
临检类
四
急诊检验类
五
微生物检验类
六
耗材类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6个类别包。投标人按品目进行投标,评标委员会按品目进行评审,采购单位按品目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如果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2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为省内一级代理商或所属公司在沈设立的分公司(办事处),同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产品制造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需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试剂的产品合格证(需批批检的要提供报告)。
4.4同一生产企业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一家投标人(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1年9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从网上(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或到指定地点领取。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9月20日9: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辽宁省人民医院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33号
联 系 人:胡铁实 孙凤
联系电话:24016484 24016177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综合楼A座610室
项目联系人:邸毓春
传真:024-23447752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4-23447750
保证金咨询电话:024-23447726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024-23447767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024-23447779/23447781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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