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委托,就 深圳市人民医院 所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适用)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产品必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投标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 投标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适用)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陶琛、范瑶
联系电话: 0755-82949699 或 82949060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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