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招标的有关规定,医院就骨科内固定材料、人工骨植入材料进行院内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类型:医院内部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
骨科内固定材料
人工骨植入材料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有完善的销售供应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2、 至少为二级经销商或代理商,具有原生产厂家或上一级代理商的授权代理证;
3、 投标产品必须至少是浙江省内2家三甲医院在使用的产品(提供有效发票复印件);
4、 投标产品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保证质量;
5、 有效期的投标产品效期必须在一年以上;
6、 投标产品具有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外的其他必需的证件,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业务员委托书等。所有证照均需齐全,在评标期内有效,且无超范围经营现象。
7、 投标企业基本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企业应具有完善的销售供应和售后服务的保障体系,接到供货通知后,须24小时内送货;加急或手术室等特殊科室随叫随送;产品送货当日距产品失效期不小于12个月;配送由投标企业或投标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负责,并搬运入库;物品包装破损或质量有问题要求无条件更换;批间差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
8、 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及时供货,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及时供货,或在合同期内擅自改变医用耗材仓库石老师
邮编:310005
八、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所有信息将在医院网站(www.xhhos.com)上公布,不电话通知,请投标商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予以关注。
浙江省新华医院
201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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