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一医院医疗耗材采购管理文件的要求, 对本院使用的医疗耗材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单位在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说明、表格、条件及规范等所有内容,投标单位因未能遵循此要求而造成的对本招标文件所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的遗漏或任何非针对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的报价,均须自担风险并承担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招标方拒绝的后果。
1.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是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具备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
3) 所有证照均需齐全、在评标期内有效、且无超范围经营现象;
4) 投标单位商业信誉良好,依法文明经商,在招标采购活动前两年内经营活动无不良记录信息。如发现有采用不正当或非法的经营手段,参与本次招投标,医院有权拒收招标文件并依法问责。
2. 投标单位基本售后服务要求:
1) 投标单位应具有完善的销售供应和售后服务的保障体系,接到供货通知后,须24小时内送货;加急或手术室等特殊科室随叫随送;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供货,我院有权利立即中止合作并停止付款。
2) 产品送货当日距产品失效期不小于6个月;
3) 配送由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委托的配送企业负责,并搬运入库;物品包装破损或质量有问题要求无条件更换。批间差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
3. 产品报价要求:
1) 所投产品报价不得高于2012年杭州市海虹招标成交价及其他同类医院供应价;
2) 对于已经在我院供货的单位,不得高于现供货价;
3) 投标价格应包括运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用等费用;
4) 如违反上述条款,标书将作废标处理。
4. 对中标的单位,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供货或中标单位合同期内擅自改变医疗耗材招标文件
2)《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投标单位生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6)投标单位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投标单位税务登记证
8)投标单位开户银行、帐号
9)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新产品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进口产品注册证
10)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验报告(国产)、医疗器械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
11)《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有法人代表的签名和公章(附1)
12)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投标产品的销售授权委托书,需有生产商或地区代理商法人代表的签名和公章
14)产品质量相关证明文件
15)产品质量与服务承诺书(附2)
16)廉政承诺书(附3)
17)产品介绍彩页
6.2请按照“投标报价单和供应商证件信息”格式要求提供Excel电子文档(光盘刻录或保存在U盘中),自行制作或自行修改表格格式都作为无效文档。电子文档只需提供一份并放入标书封存;
6.3 纸质材料均用A4纸打印,且每一份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6.4标书请用信封密封,并在封面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信封封面请注明投标公司名称、投标产品目录清单及是否有电子文档;
6.5 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份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
7.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单位不符合产品报价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8. 中标有效期: 1-2年
9. 投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书地点: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1869号(医院门诊行政楼4楼)
联系人: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设备科许卫华
联系电话: 0571—64822442
10.开标时间:
附1
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兹委派我单位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代表我公司参加贵院此次医疗耗材招标(招标编号: ),全权处理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事项。本次委托有效期为签发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委托书必须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公司公章方为有效。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2
产品质量与服务承诺书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公司本着规范生产,合法经营的原则,特对贵院承诺如下:
1.我公司销售的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司各种证照齐全。
2.我公司提供完善的销售供应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接到供货通知后,在24小时内送货;加急情况下随叫随送,并负责货物搬运入库。
3.若产品不符合医院需求、外包装破损或存在质量问题我公司无条件更换或退货。不以任何理由擅自停止产品的供应,否则贵方有权终止与本公司所以业务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公司销售的产品因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不当引起的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本公司承担事故处理及责任赔偿等相应的责任。
5.公司承诺此次招标报价不高于2012年杭州市海虹招标价及公司在省内周边同类医院的供货价(附证明文件)。
6.协助医院廉政、廉洁行医建设,依法文明经商。不采用不正当或非法的经营手段。如有不正当或非法经营活动,本公司愿承担一切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3
廉政承诺书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廉政建设,我代表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调查与调整。
5.我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6.医院方发现我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及时提醒我方、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7.我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的,将接受医院对其做出的取消供货资格、对其有损商业信誉行为进行通报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8.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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