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隆回县医药用品采购中心受隆回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委托,对隆回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③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 ④ 参加会议的法人代表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⑤检察机关2012年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⑥履约保证书。
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本单位公章(红章)。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欲邮购招标文件,我们将以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邮寄费国内另收 50 元人民币。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2 年 10 月 9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在隆回县政府采购开标室(县财政局一楼)。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投诉受理:隆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9-8247697/8240271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隆回县卫生局 地址:隆回县桃洪镇
电话:0739-8246331 联系人:刘剑成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隆回县医药用品采购中心 地址:隆回县卫生局
联系人:阳习运 周湘峰 联系电话(传真):0739-82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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