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镇江市医疗机构联合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施意见》及卫生部〔2007〕2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镇江市组织实施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进口产品凭经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一级总代理授权书,同时被委托人提供供应商法人授权书(附表1),均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到镇江市药管办购买。不提供邮购服务。
七、采购文件售价150元/份,每个生产企业只能购买一份,售出不退。
八、递交投标资料时间和地点:2012年9月29日至 2012年10月20日17时止,截止日后不予接收。投标资料递交地点为镇江市药管办。文件资料制作培训及咨询定于2012年10月10日在镇江市二道巷95号(镇江卫校内)举行,上午9:30,下午14:30各举行一场。
九、递交产品资料文件格式等各种附件请在药管办网站文件下载栏下载。
十、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镇江市二道巷95号(镇江卫校内),镇江市药管办
业务科电话:0511-85634402,85634353(传真)
综合科(财务)电话、传真:0511-85633819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1361151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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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药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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