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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丹阳市医疗机构卫生材料(送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13-04-26 00:00:00 源自:普天药械网

  各供应商:                        

我中心受丹阳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委托,就其需要采购的部分卫生材料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询价采购编号:DYWC2013)询字第3

二、本次询价采购共有377个品规,具体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各供应商可根据采购要求报价。

三、响应询价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且在我中心办理入场登记注册手续,成为会员。

四、资格审核及投标保证金

1.必须在丹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办理进场登记注册手续,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参与时进场保证金转为询价保证金,参与时无需重复缴纳。

2.未缴纳询价保证金的,需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缴纳5000元人民币的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必须从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汇票形式递交,采购中心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否则其询价响应无效。未经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以及逾期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开户名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和平桥分理处;

帐号:1104022029000124519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询价文件获取途径及费用

1.报名时间:201342652(北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丹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开发区凤凰路卫生局210室)

2.询价文件获取:请至丹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开发区凤凰路卫生局210室)获取询价文件(光盘)。

3.询价文件(光盘)每份150元人民币

六、样品递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5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5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八、询价响应文件制作及密封要求

⒈必须编制规范的询价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完整,装订整洁美观;

⒉询价响应文件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纸质报价表、供应商承诺函及报价U盘;

⒊本次询价文件已制作成光盘形式,光盘文件填写完毕后存入U盘保存(U盘自备),形成电子版询价响应文件报价表,并打印完整的纸质报价表一份,加盖公章,装订后,形成询价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报价表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中心提供的格式填报(见光盘文件,不得改变品名、规格要求等)

2)谨慎合理报价,所报价格必须经企业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加以确认,授权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3)所有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一次报价;

4)报价人可对本询价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卫生材料进行选择性报价;

5)光盘文件内“询价响应文件报价表”中应填写供应商名称(单位名称)、投标报价、生产厂家、备注四项内容,报价时,在满足询价文件目录“规格要求”栏的前提下,供应商报价品种的具体包装规格情况应在“备注”栏填写明确,“备注”栏未注明所报产品的具体包装规格的,视为与询价文件“规格要求”栏描述相一致,或即响应所有规格。“生产厂家”栏要求写明确生产厂家全称;

6)电子版询价响应文件报价表制作过程中,所有栏目均不得进行增减或修改,否则无法正常导入询价系统程序,由此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7)光盘文件填写完毕后存入U盘保存,U盘放入投标文件袋内密封,开标当天当场拆封;

8)光盘内附带检测程序,供应商可自行检测U盘内“询价响应文件报价表”是否有效;

4.本次询价采购的所有品种均需提供样品,成交的样品在药品招标中心封存,至协议供货期满退回。

5.在采购方实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产品有明显的质量问题等,影响采购方日常业务的开展,相关监管部门有权随时终止与成交人的采购合同。

6.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若遇政府政策性调价,经相关部门批准,则相应进行调整。

7.响应询价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应为真实,若有虚假,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密封且在封口加盖公章,并在封袋上标明询价采购编号、递交日期和地点。

九、投标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2.要求提供样品,而未能提供样品的;

3.有提供样品,但“询价响应文件报价表”中无报价信息的;

4.“询价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生产厂家”、“备注”栏内信息与样品信息不一致的;

5.报价产品及样品的名称、规格、标准等明显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6.“生产厂家”栏要求写明确生产厂家全称,而未写明全称的;

十、投标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询价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未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3.投标人因自身操作原因,未能正确填写光盘文件,致使所提交的U盘无法正常导入药品招标中心系统的。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5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

1.由询价小组对全部样品进行逐一评审,确认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在确认合格产品的基础上,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每一个产品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若遇最低报价价格相等,由甲方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按以上原则定标。

十三、成交通知书:招标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经询价小组评审、监督小组监督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以确定其询价响应已被接受。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十四、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药品招标管理中心签订《配送合同书》(合同由药品招标中心提供合同样本),根据成交清单所列品规的成交价格、规格、产地等要求为各采购单位供货,供货期限为201361201461

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十五、货物验收:必须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现场开箱验收(不能破坏原包装),所有货物必须保证是全新的、合法渠道进货的合格正品。

十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 王晓敏  

联系电话:051186578859

传真:0511-86578859

地址丹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开发区凤凰路卫生局210室)

丹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2013 426

 

 

附件:

招标文件.doc

招标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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