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受丽水市人民医院设备物资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放射科所使用的医用胶片材料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投标厂家注意事项如下:
一、投标资质资料(按顺序,并逐页盖红章)
1、投标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企业经营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生产厂家对投标企业的授权书
4、投标企业对个人销售业务员委托书(法人签字)、销售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厂方和销售员的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
5、产品质量的承诺书、廉洁销售承诺书。
7、有效期内的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包括产品附页),并按招标目录次序排列。
8、投标企业在浙江范围内的客户名单。
9、投标企业对产品(包括原产品)的保修承诺书。
10、按要求填写招标表格附件(一)EXCEL格式,并打印招标表格成纸质 (盖红章),
11、提供该招标表格的excel文件(并发送邮件至lscgzx@163.com)。
12、投标公司需对我院在用相机进行免费保养及维修。若在用相机出现故障投标公司须提供备用激光相机(含两个以上槽),提供相应保证书。
二、成交周期:
合同周期为一年,如遇国家或上级部门招标,该合同自行终止。
三、标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丽水市大众街15号
丽水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按附件一EXCEL表格填写相关内容,不得更改表格格式。
2、医院汇款:到货验收合格并收到合格的发票后3—4个月汇款
3、投标截止时间:
4、每投标单位需交贰佰元资格审查费。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578-2780045、2780047、2780190
采购中心联系人:楼老师
邮箱:lscgzx@163.com
具体内容见丽水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s-hospital.com/)里信息公示的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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