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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2017年第四期)|品控日报
2018-01-03 09:01:03 源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的通知》(川食药监办〔2017〕71号)的要求,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省重点品种抽验和日常监督抽验。现将在药品抽验中发现的13批次不合格药品公告如下。

  要求企业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

  13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2017年 第82号(红)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8日

品控简报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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