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种谈判药品近日纳入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人社部称,经过之前举行的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这36种药品的价格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大大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这次国家层面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是我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备受业界和社会关注。人社部社保中心副主任徐延君19日在出席人社部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时,披露了谈判的过程和细节。
谈判伊始亮明底牌 促药企拿出最优惠价
据介绍,这次准入谈判,医保方谈判主体是人社部社保中心,企业方一般是谈判药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由生产企业授权中国大陆地区总经销商参与谈判。
整个谈判是按照申报、评估、谈判三分离的原则操作。由企业自主申报药品基本信息、疗效价格等方面的材料;评估专家综合各方信息进行评价,提出评估意见;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谈判专家与企业进行具体谈判,实现各司其职、相对独立,以保障谈判公平、科学、合理。
为了保证谈判成功,人社部一方从一开始就明确了清晰的谈判条件。“在谈判开始时我们就明确了谈判药品纳入医保乙类目录、地方不得调出、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有效期等重要的政策,将医保方谈判的条件和筹码和盘托出,使企业心里有底,能够拿出最优惠的条件参与谈判。”徐延君说。
另外,还明确了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期满后按照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有效期内,如果有谈判药品的仿制药上市,将会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这种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如果出现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的,医保部门可以和药品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
人人签保密协议 两组专家背靠背
为了使谈判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廉政保密工作被提到了首要位置。谈判启动时就制定了《工作人员守则》、《评估专家守则》等一系列纪律文件。所有参与谈判的工作人员、评估专家都签订了《保密承诺书》,评估专家还签订了《无利益冲突申明》。同时成立了专门的监督组对谈判实施全程监督。谈判全过程都进行了录像,形成影像资料保存备查。
专家评估环节实行两组专家平行评估,人员互不交叉、工作互相独立、结果完全保密。任何一组的专家在评估中最多只会知道本组评估意见,但不清楚另外一组的评估结果。专家完成评估后,结果也严格保密,不向其他人员透露。
谈判当天上午,工作组成员以两组专家评价结果为基础,按照既定规则现场确定医保方预期支付标准。事前工作组成员不知道专家评价结果,确定结果后工作组成员进行封闭直至谈判结束。医保方预期支付标准现场密封,专人直接交给谈判组进行谈判。
兵分两路测算合理价 精准划定谈判底线
那么,人社部方面在谈判中所掌握的药品合理价格、谈判底线是怎样定出来的呢?
据介绍,在谈判中,人社部社保中心专门组织专家负责药价评估测算。这些专家是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来自临床、药学、经济学、医保管理等领域。专家们分为两个完全独立的评估专家组,分别从药物经济性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两个方面开展评估测算。
其中药物经济性评估组主要从药品的临床价值、国际国内价格比较、同类药品参比等角度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医保基金测算组主要从从医保运行数据库中提取的相关药品使用情况和费用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数学精算方法测算谈判药品纳入目录后对医保基金的影响,从而提出建议。
工作组综合两组专家评估结果,按事先既定的规则确定医保预期支付标准。
药企有两次报价机会 超标15%即免谈
根据专家评估结果,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谈判专家与药品企业逐一进行谈判,现场确认谈判结果。企业方有两次报价机会,如果企业最低报价比医保预期支付标准高出15%以上,则谈判终止。反之,双方可以进行进一步磋商。最终确定的支付标准不能超过医保预期支付标准。
全部44个药品的谈判在6月16日举行,分4组同时进行,从上午10点开始,谈到晚上20点基本完成。所有参加谈判的企业都当场签署了谈判结果确认书。谈判完成后一周内,所有谈判企业都签订了正式协议。
徐延君表示,本次谈判总体进展比较顺利,企业也比较配合,一个重要原因是谈判双方沟通良好。医保方多次召开企业座谈会,与企业充分交流并共同研究谈判具体问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在专家评估环节,又专门与每家企业就专家评估考虑的因素向企业做了沟通,并将企业意见反馈专家参考,引导了企业的合理预期。
“我国已实现全民医保,各药品企业非常重视中国巨大的市场规模,这是我们谈判最大的筹码。”徐延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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