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是疾病的表现,能使小儿神经兴奋性增高致烦躁、哭 闹,6岁以下儿童,尤其是6个月至3岁阶段,有发生热性惊厥的可能,发热高于42℃时,能导致严重的神经系统损害。所以一般来说,临床上通常建议以38.5为界限.高于此口服退烧药。但是,也不能完全要这样死板的处理,如果孩子有高热惊厥的病史,患有先心等基础疾病极度身体衰弱或患有严重肺炎的儿童,会因发热增加氧耗量引起身体重要器官受到损害,超过38℃,可以用退烧药。如果孩子年龄偏大,精神还很好,不超过39摄氏度,身体已经出汗,或者手足心已明显发热,体温一般不会再继续明显增高的孩子,也可以暂时不用退烧药,先观察一下,物理降温效果不好再用。
通常儿科医生推荐的婴幼儿退热剂主要有两种成分: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而阿司匹林能引起瑞氏综合征,尼美舒利能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所以不能给12岁以下的儿童服用。
发热是人体自我保护机制之一,通常需要退热的是针对超过38.5℃的体温。因为高热会使体内代谢过高,导致人体消耗明显增加。3岁以前的孩子大脑发育还不够成熟,高热有可能导致神经系统异常兴奋,出现高热惊厥,使孩子的神经系统受到损伤。所以,当孩子体温超过38.5℃时,应该采取退热治疗。一般认为,对乙酰氨基酚的退热效果要弱于布洛芬(但是对乙酰氨基酚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应用于儿童的退热药,安全性相对高点),所以,在体温在38.5℃-39.0℃时,选用对乙酰氨基酚,体温大于39.0℃时选用布洛芬。
但是很多家长反应“吃了退烧药仍然不退烧如何是好?”,“退烧药24小时只能用4次怎么办?”,家长在应用退热药时要注意以下的几个问题:
1、在我国目前退热药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均为非处方药,作为非处方药,其用药的剂量相对于临床医生的应用要保守很多。比如,布洛芬混悬液的药品说明书上的推荐剂量,实际上是临床应用剂量的最小量,在实际应用时,由于家长保守,和量杯粘附,实际上很多时候连最小量都达不到,而临床医生应用的最大量是药品说明书的2倍,所以,当体温较难退,或者是发热很高时,可以临时用到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的1.5倍到2倍。需要说明的是目前退热药感冒药的成分大同小异,只要是退热药,大多含有这两种成分,依据此表服用这两种药物期间,如果未咨询医生,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这两种退热药成分的复方感冒药。
2、给孩子退热时,如果体温难以控制,最好两种药物交替使用。这样可以减少每种药物24小时内使用的次数,还能减少药物的副作用。这两种药物成分不同,对婴幼儿的副作用也不同。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后4小时可选择布洛芬;使 用布洛芬后6小时可选择对乙酰氨基酚。如果退热效果不理想,前期使用药物剂量不足的可以将剂量补足,也可以选择另外一种退热药物。如果孩子出现高热惊厥, 两种药物可以同时选用,而且每种药物剂量依然照旧。
3、服用一种药物如果出现呕吐,估算呕吐的量,将呕吐的药量补足,但是2次的总量不要超过药品说明书的推荐剂量的2倍。或者应该选择另外一种药物。
4、如果孩子不能耐受口服药物,可选择直肠内使用的栓剂。
5、即使药物选择正确,剂量也适当,但要想达到理想效果,还要让孩子摄入足够的液体,这样才能保证机体通过散热达到退热的效果。
6、每次用药后剩余药液建议遗弃,下次再用时要用未打开包装的新瓶,防止药物过期,影响治疗效果。
7、这两种药液均为混悬液,使用前一定要摇匀。
8、退热剂只是针对退热而言。引起发热的原因有很多,如果宝宝持续发热3天,伴有其他症状,要咨询医生,选择适宜的对因治疗。
Copyright 2020 yaoxie.com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闽)-经营性-2019-0023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国A20150004
闽ICP备14018699号-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40006 闽公网安备35030502000131号 营业执照:91350300056126227U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 备案编号:(闽)网械平台备字(2018)第00001号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 (闽)网药平台备字 (2023) 第000004-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