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雷贝拉唑钠肠溶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091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厂家名称: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起订量:1件
规格:10mg*7s 280 盒/件
客服热线:400-114-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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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商简介
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是太和医药经营企业与中国华源集团强强联合成立的现代大型医药企业。太和医药经营企业始建于1953年,90年代初,曾亏损 1000多万元,外欠货款和银行贷款2000多万元,濒临破产。1991年以王军为首的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内抓管理促规范,外塑形象促发展,企业走出了一条整顿--规范--发展之路,逐步成为太和县的经济支柱、阜阳市的骨干企业,安徽省医药行业的排头兵,不仅为国家税收做出了突出贡献,而且为我国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做出了重要贡献。
公司主要经营中成药、化学原料药、生化制品、化学药制剂、保健食品等10个大类,25000个品种,与全国4000 多个医药厂家有业务往来,销售范围覆盖全国,形成了"买全国药品,卖向全国"的经营格局,公司销售行情被誉为全国医药商业的"晴雨表"。10万平方米的现代化仓库、4000多平方米的营业大厅和600多台电脑联网管理,构建了高效便捷的物流体系和严密的质量"防火墙",保证了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及时、有效,降低了用药负担。
二、产品说明
【商品名称】雷贝拉唑钠肠溶片
【适用病症】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氏(Zollinger- Ellison)综合征。辅助用于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根除幽门螺旋杆菌。
【禁忌症】
1、本品任何成份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2、正在服用硫酸阿扎那韦的患者。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肠溶衣片,患者注意在服用时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2、服用本品时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为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开始服用本品。
3、对有药物过敏病史、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肝硬化患者服药后出现肝性脑病的报告)及老年患者应慎重使用本品。
4、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并将用药量控制在治疗所需的最低剂量。由于本品尚无充分的长期使用经验,故不宜用于胃溃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的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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