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颐宁医药有限公司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SP认证证书,并责令企业整改。经现场检查,上述企业现已符合药品GSP认证要求,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我局依法发回其药品GSP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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