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及《福建省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因福建莆田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批发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我局依法收回福建莆田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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