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是当前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浙江、甘肃、上海等省市经验值得借鉴。浙江让“医学人才下沉、城市医院下沉”,促进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提升”。甘肃安排省市医院副高以上职称医师、县级医院中级以上职称医师和五年以上住院医师分别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上海市则推行“1+1+1”签约服务带动分级诊疗,做好居民健康守门人。
1、浙江省的“三部曲”和“二重奏”
浙江省的“三部曲”和“二重奏”,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打实基础。
“主题三部曲”:一是以药品零差率为切入点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14年4月,浙江省已实现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二是“双下沉、两提升”工程,让“医学人才下沉、城市医院下沉”,促进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提升”,完成每家城市三甲综合医院托管2-3家县级医院,打造从上至下紧密合作的办医关系;三是在县级医院能力得以提升、基层签约服务和县乡村一体化不断增强的前提下,出台《浙江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指导全省试点。
“两支协奏曲”:一是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二是县乡村一体化和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2、甘肃省构建分级诊疗新秩序
甘肃省按照分级诊疗、按病种支付的原则,充分发挥新农合补偿政策的监督和指导作用,有序引导病人合理诊疗。
一是确定了50个病种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100个病种在县级医疗机构首诊。根据县域常见病、多发病发病情况动态调整病种,三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
二是新农合实行总额预付制度,将不低于补偿控制总额60%的资金预拨到各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机构分级诊疗补偿周转金,并对纳入分级诊疗的病种实施定额补偿。
三是强化医师多点执业,安排省市医院副高以上职称医师、县级医院中级以上职称医师和五年以上住院医师分别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完善多点执业收费补偿机制,由新农合和居民共同承担诊疗费用,以此提高医生多点执业积极性。
3、上海市做好居民健康守门人
上海市推行“1+1+1”签约服务带动分级诊疗,做好居民健康守门人,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整体构架家庭医生制度,明确家庭医生职责;建设区域影像、检验、诊断技术中心,在二、三级医疗机构预留部分门诊和住院等医疗资源,为家庭医生构建技术与资源支撑。
二是逐步抓好落实,构建分级诊疗格局,推进居民与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在前期“软签约”基础上,启动试点“1+1+1”签约服务组合,即居民在与1位家庭医生签约基础上,再选择1家区级、1家市级医院就诊;如需至组合外就诊必须由家庭医生转诊,实现“硬绑定”。
三是切实做好各项保障,提升初级医疗服务能力,做到标准明确,把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分解为141项服务项目;做到责任清晰,赋予家庭医生在资源调配、团队组建、任务分配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做到考核科学,将所有服务项目都折算为标化工作量,将工作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收入分配等的直接依据;做到合理补偿,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合理超支部分由政府补偿,确保家庭医生的服务质量、效率及公益性方向。
4、厦门市构建健康服务新模式
福建省厦门市坚持“慢病先行,三师共管”,构建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
厦门市创设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健康管理师“三师组合”模式,对“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全程照护。在推进“三师”共管运行模式的同时,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承接能力,改革基层医疗机构员工绩效工资制度,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实现“社区乐意接”。
改革大医院的补偿机制和考核分配机制,将慢病分级诊疗工作质量纳入院长年度目标考核,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实现“医院乐意放”。调整收费价格和医保报销比例,增加基层医疗机构慢病用药目录,实现“百姓乐意去”。
5、江苏大丰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围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探索建立分级诊疗模式。其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优化签约服务包,在分析不同群体的健康需求基础上,遴选针对性强、认可度高、实施效果好的个性化服务项目,形成“梯度结构、种类合理、特色明显、内容丰富、适应不同人群”的健康包。
二是健全服务团队,依托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以及医疗检验等技术支持,村卫生室作为签约服务主体,乡村医生作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实施划片负责。乡镇卫生院提供慢性病诊断、治疗、健康体检等技术支持,每月下村服务不少于2次。检验检查项目由乡镇卫生院承担,劳务性服务大多由村医负责。同时建立视频远程会诊系统,增强村卫生室对村民的吸引力。
三是明确收费标准和筹资、分配机制,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包收费政策由县级卫生、物价部门制定,并报上级备案,卫生部门确定了签约服务包的基本内容以及收费标准。
四是加强管理考评,坚持目标明确、循序渐进的原则,重点向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病人推广,为保证服务质量,村医人均签约控制在100户以内,镇卫生院定期检查服务手册、回访服务对象,防止服务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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